佛教的愛情觀(上)
──和諧家庭.菩提眷屬
近日有網友給我留言說,因遭受感情波折而情緒低落,希望尋求解決的方法,為此,我特別寫了《佛教的愛情觀》一文以作響應──世間上男女情感的問題,及由之而起的種種煩惱,可以說是數之不清,說之不盡,我們要如何面對?唯有以佛法平等、慈悲、柔軟、清淨等原則去處理,如此自然就能得到真確的解答。
《詩經》三百篇第一首《周南.關睢》曰:「關關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詩中描述一位年青人,聽到水邊有一對水鳥(雎鸠)在一遞一聲的鳴叫,於是引起了無限的情思,想到自己所戀念的一位在河邊采荇菜的姑娘。但他並沒有因愁苦而失望,而是想象總有一天把這位「窈窕」──品德貞娴幽靜的「淑女」迎娶過來,共同過著美好幸福的生活。
這種樸實真摯的情感,編織成千百年來優美動人的愛情故事。可見兩情相悅是有情繁衍的基礎,海枯石爛是人類愛情的美好追求。但如何能發乎情止乎禮,其中所依據的是人心的善良本性與質量,由此而建立人生倫理的道德准則。
中國儒、釋、道三家均以探討人的價值為最高理想,而情感與欲望都屬人之所有。儒家孔、孟講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夫婦」一倫便是以愛情為核心。夫婦之道,依世間法來說,是天經地義之事。對此,佛教到底抱持何種態度,如何是佛教的愛情觀?
欲愛與法愛.小愛與大愛
在原始佛教經論中出現的「愛」,主要是指貪求、渴欲、性愛等有染污之愛,可說是種種煩惱所以產生的根源。大乘經論中有所謂的無染愛、善愛或慈愛等,包括對親人、師長之敬愛,以及關懷人類社會一切事物之廣大胸襟。而《大智度論》卷七十二也說及欲愛、法愛的區分:
欲愛──指對妻子等的愛念所起貪欲。(此為「小愛」)
法愛──慈愛一切眾生所表現的慈悲心。(此為「大愛」)
大乘經論中強調慈愛一切眾生為菩薩行。此種無染污的愛的本質,實與大乘菩薩道所特別強調的「慈悲心」或「四無量心」:慈、悲、喜、捨相等同。梵語「悲」(karuna)──原意為「呻吟」,後則由自己的病痛而引申為對他人的病痛與苦惱,有共感而生憐憫不忍之情。梵語「慈」(maitreya)──從「友」(mitra)而來,意指最深的友情。「慈」與「悲」兩者都是對他人無條件的關懷與愛謢。
由此可見,佛教將愛情,轉化為更具價值的一種宗教情感。然而正如《六祖壇經》所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站在世間的立場,佛教與儒家一樣,以人為本,非常注重人倫的關系,所謂「佛由人成」、「人成即佛成」,佛教積極且正面地肯定人間與人生的價值。
情關難過.欲界難出
佛陀告訴我們:「愛不重,不生娑婆。」又稱我們人類是「有情眾生」,可知人是有情感、有情愛的生命,也就是說,「愛」,是生命的根源。
然而,這世間的「愛」究竟是怎麼樣的呢?具體地說,愛是有漏身心的渴望與欲求。
愛如繩子,會束縛我們,使我們的身心不得自由;愛似枷鎖,會困鎖我們,使我們片刻不得安寧;愛更像苦海,所以說「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它可以使我們在苦海裡滅頂傾覆。
因此,愛與情及由此而來的婚姻,佛教認為是欲界生死之根本,是最難破除的煩惱。然而在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社會習俗中,形成了一種理所當然的論調,從而令年輕的學佛人在愛情與道情之間,產生了不少矛盾與困惑。事實上,世上的愛情,雖然看似甜蜜,但墮入情網之中,往往是苦多樂少;很多時候,網內的人想要往外跑,而網外的人卻要往內鑽,在這個過程當中,尋尋覓覓,趺趺碰碰,可是人們依然是樂此不疲,很難做到揮慧劍斬情絲,總是情關難過,欲界難出。就是證到初、二果,也難免因一念男女情愛而再生於人間,何況是道前凡夫?
正如《維摩經》所說:「從癡有愛,是我病生。」一般學佛之人,雖有出離生死的願望,卻被許多與生俱來的愛欲與渴求所束縛;因此佛說八萬四千法門,無非是希望六道中的愚癡眾生能看破紅塵,透脫情網,返途歸真。因此,學佛即是遵循如來教法,發願自己與其他一切眾生皆能脫離六道輪回之苦,求得永恆清淨的解脫與安樂。這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遠離男女情欲的煩惱。
居家學佛.和諧家庭
縱觀全部佛法,雖力說男女之愛為欲界生死之根,但並非一概教人不婚不嫁。愛情、婚姻一事,多由前生的習氣和業因所決定,能有緣結為夫妻,大部份都是既定的業報。愛情婚姻固能障道,所以出家修行確是最好,若是業力所定,隨順因緣而結婚成家,亦可效法維摩居士,雖有妻子而不著五欲;如果夫妻二人能和諧共處,以佛法互相鼓勵、增益,如此則不失為幸福家庭。釋迦牟尼佛以一生補處菩薩示現成佛,是在成家之後再出家尋求解脫生死之道的,其中有著深刻的寓義──當時的悉達多太子,看見熟睡中的妃子耶輸陀羅,丑態畢露而感悟世間美貌的虛幻與情愛的不實,因而更加強了出離之心。
經教中多處談及戀愛與婚姻的問題,除了力說愛欲、家庭的過患,引導具緣者出家修行外,同時亦對宜居家學佛者說夫妻和諧之道,如《長阿含經》中《善生經》說夫妻雙方應互相「愛敬」,為人丈夫者必須以五事敬妻:
一者「相待以禮」,對妻子予以適度的尊重;
二者「威嚴不媟」,言行舉止合宜得體,不失威嚴;
三者「衣食隨時」,家庭內的衣食所需等一切開銷,皆能不令匮乏;
四者「莊嚴以時」,隨時注重自己的衣冠形象和威儀;
五者「委付家內」,男主外,女主內,一切家中事務均尊重妻子的決定,並取得雙方的共識。
同樣的,為人妻者,亦應以五事恭敬丈夫: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如此則能令丈夫安隱、無有憂掛。
總之,男女之間,無論是夫妻或是交往中的朋友,若能本著佛法平等、慈悲、柔軟、清淨等原則,互相尊重、恭敬、誠信、不欺騙,以禮相待,那麼彼此的相處必能平和、安樂。
佛教的愛情觀(下)
──和諧家庭.菩提眷屬
《玉耶女經》中載佛陀教誡少婦玉耶女如何盡婦道:
佛告玉耶:「作婦之法,當有五等。何謂為五?一如母婦,二如臣婦,三如妹婦,四者婢婦,五者夫婦。
何謂母婦?愛夫如子故,名母婦。何謂臣婦?事夫如君故,名臣婦。何謂妹婦?事夫如兄故,名妹婦。何謂婢婦?事夫如妾故,名婢婦。何謂夫婦?背親向疏永離所生,恩愛親昵同心異形,尊奉敬慎無憍慢情,善事內外家殷豐盈,待接賓客稱揚善名,最為夫婦之道。」
對於「同心異形」、矢志不渝的愛情,經中持同情贊賞的態度。
佛陀還以結婚戀愛為度化眾生的一種方便。如《須摩提女經》載,佛弟子王捨城美女須摩提,遇信奉外道的滿財長者子求婚,不知是否應該下嫁,於是前往請教佛陀,佛陀謂須摩提女若嫁與滿財家,當「大度人民不可稱計」。須摩提女依佛教導出嫁,後來果然感化大家及滿財城多人皈信三寶,得到佛陀的稱贊。
大乘經中還多處說摯愛行菩薩道者及菩薩隨順眾生愛欲以結緣度化的功德。如《華嚴經》卷七五說,妙德女因摯愛修菩薩行者威德主太子(釋尊前身),求為其妻,而生大功德,「雖以愛染心,供養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墮三惡趣」。
《大寶積經.大乘方便會》載,眾尊王菩薩「以地大心執女人手共一床坐」,勸一位愛他的姑娘發菩提心,受到佛的贊歎,謂「成就如是悲心,雖受五欲,不犯眾罪」。樹提梵志對一女子起悲心,答應她的求愛,為作丈夫十二年後出家,因此「得以超越十百千劫生死眾苦」。
又《惟日雜難經》中說「有婦不得道」,又說菩薩娶婦有四因緣:一者「宿命同福」,謂前世已結就夫婦之緣;二者「畢罪」,謂以結婚形式償還宿債;三者「應當共生男女」,謂有共同生兒育女的業緣;四者「黠人娶婦疾得道」,意謂有智者結婚,反而能成助道之緣,如釋尊之娶婦,就有助於道。
學佛青年對愛情、婚姻應有的態度
因此,學佛的青年對待愛情、婚姻問題的基本態度及原則應該是:
一、若宿根深厚,欲念淡薄,既無情愛的因緣,且道心堅固,具備出家的各種條件,當然出家修道最為適合。
二、如果愛欲較重,又有戀愛結婚之緣,遇到結婚的對象,雙方情投意合,這種情況就應該戀愛結婚,居家學佛。若對方不信仰佛教,應以方便耐心引導,漸漸使其接受佛法,雙雙修學,建設佛化家庭;常懷慈悲、平等心,常為對方著想,尊重、關心對方,可使戀愛更加親密,夫妻關系更為和諧。
但是雖然夫妻恩愛,也應觀情愛過患與愛別離之苦,發出離心,居塵不染。在戀愛、家庭生活中,只要善於運用佛法,可以使愛情、家庭生活過得美滿幸福。
至於出家佛子,對待異性的誘惑,唯有靠勤修戒定慧三學。嚴持戒律,攝護根門,謹慎與異性的接觸,不受欲塵的誘惑,則內心自少擾動;堅持素食,甚至過午不食,欲望自然減少:堅持坐禅修定,或課誦經行,則浮躁之氣自然轉化為智慧。只要在禅修中得到身心輕安,享受到禅悅與法樂,則粗劣之情欲,自易伏斷。
結語──美好因緣.菩提眷屬
修行本來就是為求了生脫死,不入輪回,但誰能保證今生修行必定能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必須要有願,重返世間,自利利他。
以居士身修行,隨順因緣,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如果出家修行,自然沒有婚姻的障礙與苦惱。居士在家,最好的情況是夫妻共修,共組佛化家庭,成為菩提眷屬,了今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
所謂「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來共枕眠」;人海茫茫中,從相識到相愛,從相愛到結合為夫妻,在同一個屋檐下過著朝朝暮暮的生活,這是多生多世的緣份。
在《增支部》中,佛陀說:「若夫婦兩人,互相信任,寬容和自制,如法生活,互相愛語,他們的幸福會增加,安樂會生起。如果夫妻嚴守清淨戒,怨敵不亂意。如此實踐的話,實為共住善男子,善女人。」
既然夫妻是在因緣具足下聚合,就應以同見、同行與同願為基礎,互相接納,互相感恩與肯定。
為美滿的因緣,幸福的家庭鋪路。佛法鼓勵我們發揮「法味同嘗」,以慈悲的精神去愛護與勉勵身邊的人。若能引導終身伴侶成為菩提道上的同修,這將是人間的美滿因緣。
寬運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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