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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緣法:世間各種現象的生滅,如看見一枝筆是有筆的塵境即原子、分子、眼睛(眼根)、眼識、第六識、光線、空間等條件合在一起,才能看見這枝筆,世間各種現象都是因緣合和而成、無主體,不只外面的現象,還包括內心的我相、內心的各種現象,都是因緣合和而成,例如看見一個漂亮的東西,漂亮東西是許多因緣合和而成,不是真的漂亮而是心的感覺。在佛教來看,心識是主體,因為個人有識,才會認為好不好看、討厭不討厭等等,都與識有關,不要執著世間的情、漂不漂亮等。

2. 世間各種現象的生滅就是因緣法,若因緣不再則現象消滅,此因緣法可運用在日常生活上,如以因緣法觀愛情、親情,才會有智慧解脫親情、愛情的苦,要以因緣破情、破痴,觀因緣法破痴業,因為痴業才會有各種情,就要以因緣法去觀,因緣在情就在,因緣不在還去追,就會苦、煩惱,變情苦大德。許多人都苦在情,不管親情、愛情,這樣的話累世糾纏不清,就會輪迴不止,這就是眾生。大家應瞭解世間的各種現象都是因緣合和而成,如夢如幻,不要執著。

3. 業力:含身、口、意三業,身體去做就是身業,嘴巴講出來就是口業,大腦想一些事情就是意業,如嘴巴咬人是身業,用文字去罵人是口業,想去害人就是意業,所有三種作為稱為業,做完之後的後遺症,稱為業力,不管身口意一旦做了之後,就像慣性有後遺症,這後遺症就會存在,等將來機緣成熟,就會變果報,這過程很複雜,中間夾雜許多因素,如今天打死人,到未來受果報,這當中有很多問題,今天會打死此人,不見得很簡單,可能過去就有某些因,在過去又有某些因,三世因果,不是一生的問題,要瞭解因果非常困難,一般菩薩的神通不見得完全瞭解過去的因果,要到報身佛才能完全瞭知因果,而一般的神明可能只瞭解幾世。

4. 由作業到果報的發生,佛教有兩派說法,例如中觀學者認為,作業之後形成業力,業力就像水流一樣,有時潛藏就看不到果報,將來業力浮起(顯現)出來,就是果報,何時業力顯現,就要看機緣,機緣成熟業力才會顯現。唯識的看法:作業之後就會形成第八識種子,這些種子隨著輪迴轉世不會消失,等將來機緣成熟種子顯現就會有果報,比較二者的說法,以唯識的觀點較為準確,而中觀派的說法是一種方便法,不管身口意做了什麼,如起惡念或罵人,都會留下記錄在第八識,不會消失,一旦記錄下來,會隨著輪迴轉世,除非種子顯現化解掉,否則不會消失。

5. 一旦造作業力之後,會產生二個後遺症,一是自心留存,即業障,與未來果報有關;二是留在他人心中;如今天殺人,內心會愧疚留在自己心中,形成一種殺業(業障),另外,被殺者會記下被殺之事在種子裡,將來必討回這筆債,這是惡果報。

6. 眾生為何討果報?各類眾生討因果是一種很強的執著,留下記錄,必會討回債務,這是一種深層執著,深至第八識根本無明的層次,有仇必報,此心非常強烈,如有人打你一拳,表面上說『算了!』其實內心不會算了,除非修行很好、具有大慈悲心,一般凡夫受傷害必定有仇必報,不會放過仇家,所以不管是人類或畜牲道大德受傷害之後,必會記在心中,未來機緣一到必定會報仇,有些畜牲道如蛇類千萬不要傷害牠們,一旦牠記了仇,牠隨時可能會傷害你,這與牠的嗔恨業有關。

7. 此外,一旦形成種子記錄,要轉變非常困難,一般自心修行是無法轉變種子,一旦記成種子,唯有佛力才能轉變,有因必有果,所以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勇於面對果報但畏因,不再造因,以後免再受果報,但凡夫不明因果,能逃則逃,這一世逃過,來世未必逃得過,所以做任何事以前要仔細想一想,未來的果報是什麼?例如情的果報如窮追不捨的老鼠,不要再造因,隨時要注意!所謂因果就是一般人被嚴重傷害之後,在種子變成一種強烈的記憶,所以稱為果報。

8. 命運與果報,例如車禍有時是一種因緣湊合而成,如天候不好、或駕車技術差、不小心、或駕駛人喝酒等等湊合而成,沒有主要的因、沒有第六識運作,沒有主要的力量運作。又如:車禍是某位大德來討你的因果,這位大德過去生被你殺死,這生來討因果,剛好你又喝酒、或下雨、或車況差等,這些條件是緣,讓大德有機會討債(造成車禍),這主要有一點-有沒有「行」-作主的力量(第六識),因緣已俱足,這情況下車禍可能逃不掉、少有作主的力量,果報於是發生-發生車禍,債主是主因,喝酒、天氣是次要條件,假使這次沒討到,債主會等待下次再來討,「因」沒有消失,所以會再找機會報仇。

9. 再如:殺人事件,你過去生殺死我-這是因,今生碰面,我的潛意識裡會知道、認識敵人,找到機會就會報仇,現在剛好仇人碰面,因故打架、對罵,我就可能動殺機殺人,形成果報,過去生的惡緣,今生碰到,內心很清楚,所以就會殺人。假使今生我學佛、是一個修行者,就有一個作主的力量,有慈悲心,就不會殺人,第六識有掌控的力量,放掉對方,慈悲升起,這作主的力量稱為「行」,果報沒有發生。行-第六識作主的力量,類似自由意志,人是沒有自由意志,因為人都有業障,受業障牽制影響行為。「行」這部份在命運裡屬於「運」的部份,過去生殺人屬於「命」。佛教不說「命定論」,因為有「行」-自己作主的力量(運),自己可掌控的力量,此生因為有修行放過對方,但此因果並未解決,果報暫時未發生,因為第八識種子還在,沒能力運轉,個人能做的只是第六意識,暫時壓住不殺人,將來再會面,那一世若未修行,就可能殺掉你。以上是因緣法運用在命運上的例子。

10. 這裡很重要的就是「行」-第六意識、自主的力量,修行就是修第六意識,很多東西是不能掌控,過去的「因」是無能為力,修行就是掌握第六意識,很多事情要發生,就用心力來轉,這是修行非常重要的方式,常禪坐、念佛就是要改變自己的心,讓心變得更好。心好了之後,面對很多因果、境界時,會用好的心態去面對,這就是運作,運作就會改變命運,。在「了凡四訓」書中提到,剛開始算命說他非常不好,但他好好修行,過幾年之後,又再遇到這位算命的,算命先生發現他變得很好,沒有如先前所預測的一樣。命運會慢慢改變,因為運作的關係,命就會慢慢變好,許多該發生的事都轉化了,不是因果改變。像剛剛所提的殺人事件,若因過去生的惡緣,今生我殺了你就要坐牢,但今天我學佛、有慈悲心,沒有殺人,就不會坐牢,命就變好,雖然因果還在、種子壓住。修行就是修第六意識,轉換變好,修慈悲心、平等心、因緣觀等,修到第六意識具有相當的正知見,很多事情就會變得比較好。

11. 另外,最好就是將因果種子除掉,但這不是我們的力量可以做到的,因果的種子化掉要靠佛力,佛不會隨便化解這種子,這會影響到世間的因果律,真正化解要有輔助辦法,如給債主好處、補償債主,債主也同意了,才能化解此問題。一般我們能做的是靠修行的力量,暫時將果報轉掉、不發生,等待機緣,等學佛學到更好之後,有更好的條件,求佛力加持化解過去生不好的因果,這是一個例子。有時生病是世間法,不一定有債主,如吃壞肚子又沒去看醫生,因緣就是這樣湊合起來。

12. 又如:有些人天生殘障,殘障的原因很多,不可隨便講人『過去做壞,這生才會殘障』,殘障有可能是因緣湊合而成,如母親懷孕時不小心吃藥導致小孩殘障,這不是小孩的過失,沒有主「因」,只是剛好碰到。或此生工作不小心變殘障,不見得是過去生做壞,所以看到有人殘障,不可隨便說人過去做不好。因果這件事看不到,一般人只看到果報、不知道「因」,據楞伽經所記載,要知道因果,不只一般人、即使是菩薩、羅漢也未必知道因果道理,因果非常複雜、牽涉很多世,例如:人面瘡因果,有一位國師腿上長了人面瘡,這鬼等了9世、到第10世,才找到他,因果很複雜,一般小小神通可能只知道幾世,但10世就不知道,所以必須要有很大神通力的佛菩薩才能知道因果,因此一般神道教的算命就要很小心。

13. 問:業障與因果是否成正比?答:不一定,有的自己本身問題很多,但因果不多,如小乘修行者與外界接觸少、不理外面的人,因果不多,其本身問題很多,譬如自私自利、不幫助人等,但業障重的人,容易顯現一些狀況,不見得是別人引起,業障重煩惱多,煩惱就造成很多困擾,業障與因果不一定成正比,因果是與外界的糾葛,而業障是本身的問題。

14. 問:面對情緣,如何得知緣盡情了,或緣盡情未了?答:沒法知道,所謂緣盡是指二人被人強力開,而情還在是第六識或第八識的情緣還在,一般緣盡主要是第六識,第六識解決了,就會分開,第八識的種子還有殘留,未來還有果報。其實「緣盡情未了」這句話不是很容易瞭解,一般緣盡就情了,以因緣看,真正的緣盡必須是所有的條件都沒有、彼此沒緣,才能夠說是緣盡。縱然種子的緣還在,就不能算緣盡。一般緣盡這兩個字用得不是很好,緣盡情就了了,哪裡還有不了!緣盡情就了,緣沒盡情就沒了。夫妻若緣在情沒了,就是夫妻緣的親情還在、但愛情緣沒有,變成夫妻的條件有二:要有親情加愛情,光有愛情不足以變夫妻,親情夾愛情、愛情夾親情,才能成為夫妻,夫妻愛情的緣沒了,二人就如同陌生人一樣住在一起、沒有愛力,但親情還在,所以變成親人,但「愛人」這部份就沒了,很多老人家在一起久了、慢慢就變成這樣,愛情除掉剩下親情,來生再輪迴,可能就變成父子、父女、母女,就不會再變夫妻。若這一生是父女或母子,親情夾帶愛情,來生可能就變成夫妻,這一生親情為重、但愛情不斷增加,來生可能父女變夫妻、母子變夫妻,這會變換,若愛情和親情沒了,就沒有糾葛的問題。藥師山是一居士道場,不會反對修行人談戀愛及結婚,而會提醒修行人在戀愛過程不要玩弄感情、造太多情緣,玩弄感情的結果就是變成孽緣,夫妻沒結成,來生變成一夜情、不正當的感情,障礙修行,反對愛情遊戲,並不會反對正規的談情說愛。

15. 問:個人經深思熟慮、請教善知識後,所發的願竟與內心的想法不合,應如何處理?為何會如此?答:很多人發願乃因學佛、受到教導後,瞭解願力對修行很重要,才去發願,其實內心可能連想發願的心都沒有,如修行人有外道心,所以發願要破外道、讓人有正知見,第六識是如此想,但內心(潛意識)根本連念頭都沒有。因此可以從現在開始天天發願、反薰回去,幾世之後,願力成熟,轉生之後,願力很快就會發現,學佛本來就是要花很長久的時間、慢慢來,無法速成,第六意識(自主的力量)是我們修行的東西,這部份很重要,潛意識暫且不管,好好把握「自主」這部份,現在發願助人,這是很好的事、正知見,可以繼續做,不要在乎「對不對」,「對不對」不重要,至少幫助眾生具有正知見的觀念,且在你的內心也是一個很好的知見,縱然與過去的願不合,也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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