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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然後在工作中倒下來,」陳樹菊說。她仍舊在她的小菜攤前努力工作,堅持著一生的心願。本文摘自《陳樹菊──不平凡的慷慨》(陳樹菊著,劉永毅撰文/臺北寶瓶文化出版)

<本文>

媽媽難產過世的剎那,我的童年結束了。六月才從小學畢業,七月我就成了大人,要充當五個孩子的媽,還要照顧爸爸。每天早上不到五點,我就起床了,先生火煮稀飯,再去洗衣,清掃前後埕,督促弟妹吃早飯、上學。接著得趕去菜市場,幫助凌晨就出門批菜的爸爸顧攤子。有時忙過頭了,連午餐也省了。下午弟妹放學,再回家煮飯。

 

爸爸一天給我新臺幣十元養家,錢不夠得自己想辦法。我每天只能買一點米,卻要煮全家人一天吃的飯。若煮成乾飯,一定吃不飽,我只好拚命加水,煮成一大鍋稀飯。我總是儘量把米飯撈給家人吃,自己蹲在一旁喝米湯。有時候,怕家人不夠吃,我連米湯也不喝,就喝兩口水解解饑。至於配菜,則是偶爾煮一煮賣剩的青菜,此外就是豆腐乳和醬菜。

 

油也一樣要省,我每天固定買新臺幣五角花生油,只有罐子底薄薄的一層,絕不多買,免得用油時不小心多倒了浪費。不過即使再沒錢,我也會想辦法每天買魚給兄弟補充營養。只是人家買魚是秤斤秤兩,而我則是專挑人家看不上,以「毛」計價的小雜魚。

 

十三歲沒有媽媽了,踏進中央市場,我成了年紀最小的菜販。附近的攤販把我視為競爭者,自然不會有人願意教我怎麼做生意,我只能自己用眼睛去看、去學,看人家的蔬菜如何綁、排、放,觀察別人如何和客人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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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賣菜時,我仍遵從爸爸的模式,賣蔥、薑、辣椒、竹筍四種農產品,其中以筍子的量最多。筍子不耐放,又要加工處理,於是我增加販售的菜色,也尋找增加收入的方式。

 

有一天,我發現買來的辣椒可能在採收時受了潮,賣相不好,以往這些菜只能丟掉,但我靈機一動,趁著中午日頭正大,將快壞的辣椒揀出來曝曬,兩三天後就成了辣椒乾。這件事讓我發覺,原來廢物也可以拿來賺錢,當下覺得前途寬廣,希望無窮。

 

此外,由於攤位能放的蔬菜有限,所以我買了一些貨架,既能擺放更多蔬菜,也方便客人拿菜;我同時也參考別人的擺設,試著找出最吸引顧客的排列組合……因為,我真的窮怕了。我想多賺點錢,保護全家不再為「窮」而擔驚受怕,或者受到侮辱。

 

媽媽之所以難產過世,就是因為沒錢繳醫院的保證金。母親的過世已讓我既驚且痛,不料我十九歲時,乖巧的三弟居然成了爸爸捧在手上的一盒骨灰。三弟的病來得很突然。有一天,他跑出去游泳,回來後忽然發高燒。我們以為他是受涼感冒,看醫師很貴,所以我們家人生病,通常只能吃成藥。但是三弟把家裏的感冒藥都吃光了,高燒仍然不退。我們緊張地將他送往醫院,醫師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建議我們將三弟送到臺大醫院檢查。為了籌措弟弟去臺北治病的費用,爸爸四處借錢碰壁,看到他辛苦奔波的樣子,實在很不忍心。

 

還好,社會不乏善心人。弟弟的班級導師黃順忠老師,很關心他的病情,每天來家裏探視慰問。他得知我們的窘境,發動了全校募捐,仁愛國小師生慷慨解囊,加上爸爸想盡辦法借來的錢,才把小弟送往臺大醫院治療。

 

儘管弟弟最後依然回天乏術,但黃順忠老師和仁愛國小師生的愛心,仍帶給了我們溫暖和光明,更在我心中播下了一顆「善」的種子。

 

我暗自許下心願:我們家已經有兩個人因為沒錢看病而死了,我一定要多賺錢,才能夠保護家人。我開始延長擺攤時間,從下午五、六點,到晚上八點、九點……最後直到凌晨一、兩點,我才收攤回家。稍微休息後,洗個澡、換件衣服,然後再回到市場繼續做生意。我的菜攤一天幾乎營業二十四小時,而且一年之中,我只有大年初一這天休息。

 

後來,我真的賺到錢了,卻發現有了錢之後,並不如自己所想像的興奮。因為我拚命賺錢,但賺了錢卻不會用。去享受美食嗎?本來我對吃就不講究,常常一天只吃一餐;好多人建議我去買一臺賓士來開,但我不會開車,也不認識路,再說,我已經習慣我的小摩托車了;我不愛玩,也不會玩,除了看病外,足跡沒離開過臺東。

 

原來,錢在不需要的人手上,只不過是一個數字而已。

但是,女人皆有愛美之心,我也不例外。有一次我看到一件舶來品的外套,那件外套價格很貴,但實在很好看,我一咬牙,買了下來。後來我鼓起勇氣,穿到菜市場,想不到,一位來買菜的太太卻說:「你穿的這件一定是仿的。」接著還說:「你們賣菜的,都是買便宜的地攤貨吧?這麼貴的名牌,你甘買得起?」聽了這話,我哭在心裏。

 

可是,我也不是什麼話都會忍下來。在臺東中央市場做生意的攤販幾乎人人知道,如果看到不順眼的事或人,我就會擺臭臉,甚至直接罵人。有一次,正在做生意時,一位小姐忽然跑來,對我說:「你很兇,會罵人。」我仔細看看她,覺得有點眼熟:「你被我罵過?」她點點頭。接著我想起來了:「你對婆婆很兇,然後被我罵,對不對?」她急忙說:「沒有,我們現在已經很好了。」聽她這麼說,我不由得笑了起來,心想如果罵人能夠把人罵好,我真的不介意多罵幾個人。

 

還有一次,一對婆媳來向我買菜。只見媳婦站在旁邊,不敢多說一句話,好像很怕婆婆的樣子。突然間,婆婆不知道為什麼突然生氣起來,大聲咒罵媳婦。在一旁的我,實在聽不下去了:「歐巴桑,你怎麼可以這樣子?」婆婆不領情,大聲說:「我是有什麼不對?」「恁想看嘜,」我說,「如果你的女兒做了人家媳婦,在菜市場裏被婆婆大聲責罵,做為母親的你,心裏會有何感受?」頓時她臉色變得很難看,菜也不買了,急急忙忙地往外走。

 

過了兩天,我又在菜市場看到那個媳婦。她一看到我,馬上過來擁抱我。原來,從那一天起,婆婆再也不胡亂罵她了。她向我道謝:「謝謝你和我婆婆講的話。」

 

本來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過了幾天,一個年輕人也來找我,原來他是歐巴桑的兒子,特地來向我道謝:「你挽救了我的家庭。」他說,他一直夾在媽媽和太太中間,苦不堪言,自從我「教訓」過他媽媽後,婆媳關係居然逐漸變好了。

 

我的「兇」有很多種。對家人的「兇」、對朋友的「兇」、對顧客的「兇」、路見不平的「兇」,或是不願意被人欺負的「兇」……

 

對家人兇,我是沒辦法,不得不兇。從媽媽去世後,爸爸要賺錢養我們六個小孩,已經夠頭痛了,哪有時間去教小孩?所以大部分都是我在教。這責任很重,我想:「啊,他們的前途都在我手裏。一沒教好,豈不是把他們毀掉了嗎?」

 

為了保護家人,我也不得不兇。為了爸爸、哥哥、兩個弟弟,我曾經不只一次出頭和騙子、混混、黑道、債主談判。

 

長久以來,我已經習慣一個人承擔所有的事。我做牛做馬,照顧一家大小,碰到艱難的事要自己做主,一天幾乎工作二十四小時,就是要讓兄弟們過得好。久而久之,我似乎喪失了讓自己過好日子的能力。我習慣一天只吃一餐,菜單很固定,而且很便宜。一碗白飯,再倒上一罐麵筋,攪一攪,唏哩呼嚕就吃飽了。我並非故意要把自己弄得很苦,而是習慣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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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每天又忙又累,吃得既少又沒營養,也從不吃補品或營養品,可是我的身體一直很好,很少生病。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倒下了,被緊急送到醫院。醫師說我心臟多了一條血管,因此要格外小心,不能跑跳,也不能太緊張,否則血管會堵住。但我出了醫院,第二天就照樣去工作了。醫師跑來找我,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你不要命了。」

 

除了心臟的問題之外,我的腳痛了二十幾年,這幾年再加上靜脈曲張與蜂窩性組織炎,更是嚴重,挪一步都會難過。我的個子很小,卻要常常搬動上百斤的菜簍,長期承擔過重的負荷,使腳趾外翻嚴重,而腳的外側和腳跟反覆受傷、潰爛,變成薄薄一塊,沒什麼肌肉支撐,形狀很不好看。我的腳呈五角形,就像棒球的本壘板。後來我去榮總動手術,腳痛好了一點。醫師吩咐我出院後要靜養休息,但出院第二天,我還是回去做生意了。

 

儘管我的人生很辛苦,但我從沒想過要自殺或放棄自己。我覺得,自己仍有使命尚未完成。錢,就像雨水一樣,有時好,有時不好。需要它時,一滴也沒有;不需要它時,多到氾濫成災。

 

我四十三歲時,爸爸過世了。他的一生和我很像,從小就為全家犧牲,可是還是兩手一攤就去了,「財」留下多少?我不知道。至於「德」,至少我還記得他為這個家庭打拚過。這個時候,錢有什麼用?有錢能怎麼樣?

 

爸爸走了沒多久,我以他的名義,捐了新臺幣一百萬元給佛光山。這樣做,我心裏會比較平靜、放心。雖然我平常很省,但對於香油、奉獻、化緣,我從來都很大方。後來,我看到一些出家人的言行並不符合佛教的規矩,我決定「做善事,自己來」,把錢捐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從民國八十五年開始,我每年固定捐錢給臺東的阿尼色弗兒童之家,認養孩子,幫助他們上學。每次看到那些孩童高興的樣子,我的心好像忽然被打開了,從裏面冒出一種說不出來、很深的快樂,這是一種美妙又奇特的感受。本來我晚上回到家裏,常會想太多事情而睡不好,結果,那一天,我睡得很好、很香、很沈,都不會胡思亂想。

 

我很高興,至少錢可以做到這麼好的事。

 

民國九十五年時,我聽說阿尼色弗兒童之家要在南投埔里蓋分院,但經費不足。我心裏想,自己能夠幫什麼忙?因為民國八十九年、九十年,我一共捐了新臺幣五百五十萬元給仁愛國小,所以手邊的現金也不多了。但我想到,之前我標了一個會,有新臺幣一百萬元,可以拿去利用一下。

 

我請人帶話給阿尼色弗兒童之家的呂立漢院長,請他有空來找我,我要捐錢。他來菜市場,以為我只是要捐幾萬元,當他知道我要捐新臺幣一百萬元時,嚇了一大跳,因為從未有人一次捐那麼多錢。

 

想不到,這筆錢居然被倒掉了。當會頭的歐巴桑,前一天還來和我收會錢,第二天就聽人家說,她跑了。但我一向說話算話,說好要捐,就是要拿出錢來。我不敢向呂院長說明這個情況,只跟他說,錢要慢一、兩個月,並咬牙向朋友借了新臺幣一百萬元捐出去。這件事,直到《富比士》雜誌登出來以前,都沒有人知道。

 

有朋友問我,自己都沒錢了,何必還借錢去捐,難道是圖什麼回報嗎?我並不希望,也不喜歡這些孩子對我抱著要「報恩」的想法,或是記掛著要來看我,因為這會對他們造成一種心理壓力。我不喜歡幫助人卻造成別人的負擔。尤其在幫助人的過程中,我並非毫無所獲,我也得到了我要的回報。因為知道他們好,我就會好。

 

以前三弟生病時,全靠仁愛國小師生的愛心,我們才能把弟弟送進醫院。這份恩情,幾十年來,我不曾有一時一刻忘懷,也期許自己有能力時加倍償還。四十年來,我日夜不休息地做生意,也就是希望早日有能力把愛心傳承下去,幫助其他需要的人。

 

在民國八十九年捐出新臺幣一百萬元給仁愛國小設立急難救助金後,翌年,我又捐出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蓋圖書館。四年後,位於仁愛國小的「陳樹菊圖書館」落成,是臺東地區小學唯一的一幢三層樓圖書館,裏頭有超過一萬八千本藏書。圖書館落成那天,我看見這幢美麗的樓房,嘴巴在笑,眼淚卻有一點想要掉下來。

 

捐錢的事情,引起了一些記者的注意,報社記者把我寫了好大一篇,登在頭版。起初我怕這些記者來採訪,會耽誤到我做生意,因此不太願意。所以,有時他們打電話來,我說沒兩句就掛掉了。

 

有一天我正在揀菜,忽然一下子跑來了一大堆記者,拚命對著我照相,他們七嘴八舌,說我得到《富比士》的獎……我說:「你們一定搞錯了。我又沒去比賽,怎麼會得獎?何況,我連《富比士》是什麼都不知道。」經過大家的解釋,我才搞懂,原來《富比士》是一本外國的雜誌,每年都會選一些捐錢或做慈善的人。今年他們列的「年度亞洲慈善英雄榜」中,有四十八人入榜,我居然也名列其中。

 

過了一個多月,又是一群人衝到我攤子前,我嚇到了,不知道這次發生了什麼事。熟識的記者告訴我:「你得到《時代》雜誌的大獎。」我打斷他,問:「什麼是《時代》雜誌?」原來這也是一本外國雜誌,把我選到「最具影響力的百大人物排行榜」中。怎麼我又得獎了?我只是個小人物,又沒捐多少錢,為什麼他們要一直給我獎?

 

後來,我看報紙上刊載了李安導演幫我寫的介紹。他說我捐錢的事,還提到我說過的一句話:「錢,要給有需要的人才有用。」並用「簡單平凡的慷慨」來說我。

 

他至少說對了一點:我很平凡。

 

當初得知《時代》雜誌選我為「百大影響人物」時,我還不以為然。我只是一個小小菜販,能力有限,只不過將自己用不到的錢捐給需要的人而已。

 

但從美國領獎後回到臺灣,我聽到了很多令人高興的消息。由於媒體大幅報導,社會上的小額捐款一下增加不少。我真的沒有想到,我做的一點小事,好像真的開始「影響」了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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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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