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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師父,弟子想問您,人為什麼要活著?

答:來到這個世界是福報,離開這個人間是因緣。福報有高低,因緣有順逆!為什麼要活著?是因為我們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如果你把活下去定義為肉體的延續,那也是一種理由。

反之,真正值得一個人去在乎的,是那個肉體消失後,仍然有生命意義的存在。就是你要將你的光和熱無保留的奉獻出來!而不是為了外在的金錢和名利來作為你存在的理由!如果肉體消失後,那這種理由也會失去意義,也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比如樓房、工作、職位等等。因為,一旦你的生命消失,它們也會消失。而且,有時,它們比你的生命消失得更快。汶川大地震時,只“轟隆”一聲,就有那麼多樓房變成了廢墟;美國打伊拉克時,伊拉克的富翁們以為能永遠擁有的豪宅,也很快變成了廢墟。

所以,要想知道為什麼活著,一定要以死亡為參照系,也就是有緊迫感和使命感,才能找到生命中最重要的那個理由,知道自己這輩子做什麼來了。找到這個理由時,你就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這一步,非常重要。因為有了它,你就會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在諸多選擇中,又該如何取舍。

比如,如果同時有幾個活動,你該參加哪一個等等。只要你守住那個最重要的理由,刪掉、割舍、拒絕與之無關的一切,用一生的時間,做你最該做的事情,你就絕對能成功。所以我總跟說我的助理說,天才就是一輩子專注地做一件事,不理睬其他事情的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找到活著的真正理由,貴在尋覓,假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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