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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趨。凶何可避?這個話說得好(指命運是可改變的)。如果說命運是一定的,不能改變,《易經》這一句話就講不通。換句話說,《易經》這兩句話告訴我們,命運這樁事情活活潑潑。我們每天起心動念,善念就增福,福就加了一分,惡念就減了一分。每天我們起心動念、言語造作就是加減乘除,天天都有加減乘除。為什麼世間人命運都被人算定?他加減乘除的幅度不大,沒有離開他的中線太遠,所以就算得很准。如果加減乘除幅度很大,他命運就不准了。前面所說,大善之人命運拘束不住他,大惡之人命運也拘束不住他,那就是加減乘除的幅度大。他有大善,禍會變成福,他有大惡,福會變成禍,道理在此地。

什麼人不分別?聖人沒有分別心,佛陀沒有分別心,菩薩沒有分別心。凡夫有分別心,所以把世間一切法都變成對立,大跟小對立,長跟短對立,善跟惡對立,真跟妄對立,全部都變成對立。這個對立就是科學家所講的相對論,生活在相對的世間,這是虛妄的世間,《金剛經》上講的「夢幻泡影」,這不是宇宙人生真相。宇宙人生的真相叫「一真」,那就是說這裏頭決定沒有相對,這才是真的。有相對,不是真的。六道裏面是相對的,十法界裏頭還是相對的,到一真法界相對的就沒有了。我們講,相對沒有,是不是有絕對?絕對也沒有。絕對跟相對兩個互相建立的,相對沒有,絕對也沒有了。這個境界,佛經裏面講「不可思議」。「思」是思惟,你不能思,一思你就錯了。「議」是議論、說,也不能說,說就錯了;「開口便錯,動念皆乖」。那是真實的一真法界,那是真平等。

生死這個現象,在六道裏面都有。可不可怕?不可怕。生死非常正常,只要你把這裏頭道理搞清楚、搞明白,你會不會貪生怕死?不會。生跟死是一樁事情,不是兩樁事情。通達的人,對於捨身受身,像生死這樁事情,就像我們一個人脫衣服、換衣服一樣。我們把衣服比喻做身體,這個衣服穿的時間久了,髒了、破了,我自然把它脫掉。脫掉,這個身就不要了;再換一件衣服,就換一個身。所以生死,捨身受身就像換衣服一樣。在這裏面,我們必須要注意到,這個衣服愈換愈漂亮,好!如果愈換愈差,那就不好了。如果一個人作惡多端,他這個身體舍掉,來生再得個身體,比這個身體差。畜生身,餓鬼身,地獄身,這個身相比我們是愈來愈不好看。如果這個人一生行善,好善積德,他這個身舍掉之後,他來生生天,天身比我們這個身莊嚴多了。他得菩薩身,得佛身,愈來愈莊嚴。你瞭解這個事實真相,懂得這個道理,你才真正肯斷惡修善。斷惡修善,雖然是利益別人,利人才是真正利己,這是真理。損人決定害己,世間人常講「損人利己」,這個話說得有弊病,損人決定害己。你利己是眼前得一點小利益,可是幾十年之後,你死了之後,你變餓鬼、畜生、地獄,那真正叫害了自己,害慘了自己,到那個時候你後悔莫及。所以損人的事情決定不能做,真正聰明人、明白人,決定做利益一切眾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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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佈施。有不少人做善事不給人知,不給人見,如匿名捐款濟貧,暗中息除他人冤怨,暗中替人消災解厄,暗中成全他人等等,這些人種的福德更大,暗而不顯之善事,是謂之陰德。亦是佛經所雲“無相佈施”也。

做善事有大小之分,主要的區別原則大約可分兩種:

A、以“出心的程度”來衡量。

比如說,富者施捨出一百元,貧窮者亦施捨出一百元,富者所施捨一百元猶如九牛去一毛,而貧窮者所施捨的一百元則可能是數日之餐。因此,出心的程度就大有區別,同是一百元數目,貧者所做的善事就大得多,所種的福德效果也大得多。所以,往往貧人施捨數十元,會勝過富者施捨數千元或數萬元。

又比如說,甲乙兩人同是一樣生活環境,施捨出同一個數目的錢財來做善事,而阿甲做了善事之後,心中常常記住,冀圖速速獲報答,並常有居功之心,沾沾自喜。而阿乙做了善事之後,無居功之心,亦無冀圖速獲福報,謙虛謹慎,只顧耕耘,不問收成。因此,甲乙兩人的出心程度就大有區別,阿乙所得的福果必然遠勝阿甲。

佛經有雲:“無功德處,是大功德。”意思是說,沒有“功德之心”自居,所做的功德才是大功德。“出心”即是“發心”,是發慈悲之心,發佈施之心。如果是較有修持和德行的人,發出的“慈悲之心”是非常深遠的。任何正派宗教的教主,在當初設教的時候都有一個共同的宏願,就是“普渡一切眾生,拯救一切眾生出苦海。”這種偉大的慈悲心,成就了不可思議,無可衡量的大功德。現在佛教和道教的一切法事,在“回向”的時候,都是將法事的功德回向給一切眾生,祈世界和平,風調雨順,眾生安居樂業。這也是發大慈悲心的表現,本身就具無量的功德。

學佛學道的人,修行修德的人,立志種福改善命運的人都應該發大慈悲心,不但為自己,更要為大眾,埋頭辛勤地耕耘,日積月累,自然會收成到豐碩之果。

B、以“受益的程度”來衡量。

比如說,阿甲所做的善事是一個人受益,而阿乙所做的善事是使大眾受益,當然阿乙勝阿甲。

又比如說,有阿丙不務正業,嗜賭邪淫,債臺高築。阿甲用金錢幫助他還清債務,救起阿丙免受官刑之苦。而阿乙則用言語曉以大義,勸回阿丙改邪歸正,使他終生幸福。甲乙兩人同使一人受益,都有善德。但阿甲是使他暫時受益,而阿乙是使他終生受益,則後者又遠勝於前者。亦可見不一定要用金錢才能做得善事。

以上兩種衡量方式都是首重於“發心”。因此不一定有錢的人才有機會做善事,貧者只要能“發心”去做,效果一定比富者好。因此“出心’比“出錢”要珍貴得多。而上天所庇輔的,也就是能夠真正施捨出“愛心”給眾生的人!所謂 “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天道無親,唯與善人”。這正是上天最公平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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